本文目录一览:
- 1、扫黑除恶的概念
- 2、扫黑除恶十项内容是什么?
- 3、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措施是啥?
- 4、扫黑除恶有哪些内容?
- 5、什么是“黑恶势力”,“扫黑除恶”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 6、除恶扫黑的内容。
扫黑除恶的概念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可以杜绝刑事犯罪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也是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方法。打黑除恶可以改善社会不良风气,提高争议,为民消除祸害,创造出一个和谐的社会。
扫黑除恶十项内容是什么?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
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至 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向
1、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2、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
四、扫黑除恶三年工作的重点
1、2018 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2019 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3、2020 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工作措施
1、摸线索;
2、打犯罪;
3、挖“保护伞”;
4、治源头;
5、强组织。
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 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 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 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七、“恶势力”组织定义
《刑法》解释: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 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
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 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八、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 势力犯罪;
“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九、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定义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 等行为。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十二个方面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 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 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 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 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 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 以及“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扩展资料:
扫黑除恶的意义:
1、政治性:这是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应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去认识,去践行。这绝非一般意义上的专项行动,而是事关兴衰治乱的战略之举。
2、全面性:“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虽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广度、力度则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彻底性:要像“大扫除”一样,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露头即打,打早打小,同时,通过“两个结合”,达到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4、协同性:政法委牵头,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要坚决克服扫黑除恶是政法系统一家之事的想法。
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部署开展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具体措施是啥?
具体措施就是,公安部门对这种涉网黑恶犯罪开展了很严厉的打击。
扫黑除恶有哪些内容?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以下十二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的意义
黑恶势力的无法无天、恣意妄为,导致基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使广大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无从谈起。
尤其应该看到,黑恶势力不仅在经济社会资源方面与民争利,还向纵深发展,触角延伸到了基层政权建设方面。
譬如在农村,一些黑恶势力通过染指、干涉、破坏村“两委”选举,妄图操纵基层社会运转,肆意挤压村民群众正当合法应得权益。凡此种种,无不说明黑恶势力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扫黑除恶具有显著迫切性和必要性。
什么是“黑恶势力”,“扫黑除恶”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竟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放高利货、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其他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
除恶扫黑的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以下11种黑恶势力:
1.长期(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地方黑恶势力。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竟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基层政权选举的“村霸乡霸”。
4.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巨大利益的黑恶势力;煽动访民闹事,以上访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组织;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5.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上各种金融工具从事上述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在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从事涉“黄、赌、毒、枪”、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称霸一方,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就意味着街边“小混混”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8.有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乞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9.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走私、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审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0.长期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官员、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为上述黑恶势力及关系人提供庇护、通风报信、疏通关系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1.其他有组织涉黑势力。